第1466章 养女2(2 / 2)
原主十六岁,初中毕业后,洪小萍就以家里孩子多,供不起太多孩子上学为借口,让原主上班。
宋母是为厂牺牲,厂里给了原主一笔抚恤金,还为她留了一个工作岗位,原主初中毕业后,去厂里报道,进了宣传组,做了宣传员,每个月三十二块钱工资。
洪小萍说她工作轻松,不累,要求她下班后,做所有的家务活,每个月还要上交三十块钱工资。
原主不敢反驳,怕挨打。
四年中,她被洪小萍打出了心里阴影,只要洪小萍靠近她,她就会吓得脸色煞白,浑身颤抖,不管她有没有错,她都会哭着说我错了。
原主成了严家一家人的免费保姆,赚的工资钱要给两个养兄娶媳妇,要给养妹攒嫁妆,等养兄娶了媳妇,生了孩子,她的工资钱又要养侄儿侄女。
一直到三十岁,养兄的孩子们最小的都上了小学,原主还是没能结婚。
不是没人给原主说媒,但每一次有人上门提亲,洪小萍就狮子大开口,要六百六的彩礼钱,还要三转一响,三十六条腿。
把所有看上原主的人家,都给吓退了。
就这样,原主一直熬到了四十多岁都没嫁出去。
原主四十二岁那年,得了乳腺癌,是早期,需要做手术治疗,但洪小萍嫌弃花钱多,两个兄嫂也不同意拿钱出来给她治病,当时又恰逢鞋厂破产,原主没了工作,没了收入,也没了利用价值。
连原主最后一笔厂里给的裁员费,都被洪小萍给抢了去,说是原主要死了,原主必须在死之前偿还她的养育之恩。